有的事情就是很奇怪:

明明是刑事犯罪的案件,不管多大的雷,不管几百个亿,秉公执法就好了嘛。钱不管是被偷了、抢了、还是骗了,总归冤有头债有主,不会赖着让国家赔钱。哎,可人家 放着法治的康庄大道就是不走,非要走维稳的路子,去跟几千名可怜的受害者正面冲突,把场面搞得很难看,脸都丢到外国去了。

就问你,图个啥?

存款取不出来这个事,无非就那么几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部分人从银行把钱偷走了

不管是新财富集团的老板,还是银行里面的内鬼,他们利用监管的漏洞,或者直接造假系统,把储户的钱给挪到了私人账户,等于是他们把存款从银行偷走了。

这种情况下,责任是很清晰的,储户把钱存进了银行里,银行有保管的职责,不管你是被偷被抢被骗,那是你银行要去报警挽回的损失,储户的存款你得让人正常取出来。你银行要实在钱不够了,也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嘛,有多少还多少,存款保险也可以兜底一部分。

对公安部门来说,辖区内发生了这么巨大金额的刑事犯罪案件, 你该做的是赶紧冻结嫌疑人的资产、查处犯罪,尽力帮群众和银行挽回损失。 能抓到几个算几个,能追回多少算多少,他实在是卷款跑到国外了你引渡不了,还可以发红色通缉令嘛。

可是事情出来这么久了,你就公告说查了一个新财富集团,然后就没有后文了,这样大家多着急啊。

抓了多少人你倒是说一下,还有什么人在逃你也说一下,有没有其他人和其它公司牵涉其中你也说一下,总不至于几个月了还搞不清楚是谁干的吧?关系到这么多家庭倾家荡产的事,咱能不能抓点紧……

第二种可能,银行自己搞非法集资爆雷了

这种情况下,责任同样很清晰,处理办法也有前几年大量P2P爆雷案件处置的成熟经验。

首先,吸储的机构要负直接责任,包括偿还储户存款的民事责任和非法集资犯罪的刑事责任。

然后,相关部门要担负起协调处置的责任来。事情爆出来了,你把相关嫌疑人都抓起来,防止他们转移资产,同时迅速接管涉事的公司和银行,查封账户、清理资产,再开通受害人登记系统,尽快拿出处置方案来。

爆雷的一共有多少亿,银行账上还剩多少钱,资产能卖多少钱,按什么顺序还钱,还钱的比例能达到多少,大家都盼着主管部门能主持公道,给个准话。能赔一部分总比血本无归要好。

现在倒好,新财富集团是查封了,可银行还安安稳稳坐那儿呢。这时候你让大家登记然后干等着,那大家能不着急么,这一天天的,银行的资产还可以持续往外转移啊,到时候剩几张破桌子烂椅子给大家分吗?

第三种可能,钱被社会调剂了

具体的路径我不知道,反正就是通过高深莫测的办法从老百姓的账户里莫名其妙地调剂给了更有钱的人,具体去向没有保留记录……

无论是上面哪一种可能,其实政府本身都是没有偿还存款责任的,最多是监管部门有几个贪官污吏给他们做保护伞,那也是职务犯罪行为,这种事哪个国家哪个省份都有,你让纪委监委去查就好了。就算本省查不动大老虎,还可以请国家纪委监委来帮忙啊。

查出来之后,该判刑的判刑,该枪毙的枪毙,没收的财产哪怕给大家报销个高铁票也好。这样大家钱没了总归还能看到有人为此付出代价,知道世上还有法律二字。几十上百万扔水里还能听个响呢,怎么扔银行里就连个泡都不冒呢?

大家真正担心的,是你们不想查,或者有大老虎拦着不让你们查。

借用一下南京法官的逻辑:

往银行里存了钱的人要去取钱,这天经地义,钱如果不是被你拿走的,你干嘛要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