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亲离世,想要去见最后一面,送最后一程,这是身为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需求之一。
那要是遇上了疫情管控居家隔离呢?江西鹰潭警方的回答是行政处罚+集中隔离。
近日,鹰潭市公安局信江分局严厉查处并公示一起疫情期间的违法案件。涉案人余某辉、饶某龙以买菜为名出门,实则前往亲人处奔丧,他们要去送别的,是外公,是岳父,是至亲之人。
信江公安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为由,对他们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送至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观察。
单从法理层面来说,公安的处理是没问题的。政府发布了疫情管控居家隔离的命令,规定了能够出门的情形,对违背管控命令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可从情理层面来说,出门买菜可以,去给亲人奔丧却要被行政处罚,这是人们情感上万万难以接受的。
讲法理,还是讲情理?这其实是个陷阱问题,因为 这样的冲突本不该存在。
但凡当地疫情管控政策制定和执行时考虑了科学精准的原则,保留了人性的温度,考虑了人伦的需求,就不会存在“买菜可以,奔丧受罚”的情况。
疫情期间奔丧
本可以有合法的人性化方案
2020年2月,还是新冠疫情刚暴发不久,全国人民高度紧张的时候,深圳一位居家隔离中的市民奶奶在老家去世,其申请回家奔丧。直接破门而出,那肯定是违反防疫管控规定,违反相关法律的,于是其向社区提出了申请,而社区把握不准,又将情况上报请求指导。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接下了这一难题,并做出了既符合法律又符合人性的模范解决方案。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科长龙金宁说:
考虑到现有明确规定居家隔离期间经批准可以外出,而且该被隔离人确有离深奔丧的合理事由,于是指导作为居家隔离监管统筹主体的社区工作站牵头,在核实被隔离人奔丧事由属实,社康体检没问题的情况下,作出提前解除其居家隔离措施准许其离深回乡奔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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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国家层面的疫情管控规定从来不是一块生硬的铁板,对于居家隔离人员,确有合理事由的,经申请可以解除隔离。 由此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则可以通过核酸检测、加强防护等措施来加以规避。
回到鹰潭的案件。因奔丧被处罚的几人其实都是绿码状态,并且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而且是连续多次阴性证明。政府允许他们出门买菜,本身也说明了他们的感染风险和传播风险都并不高。如果通过申请、核查,批准他们前往奔丧,要求其穿防护服出行,我想当事人一定会积极配合。
很显然,正因为这条既合法又合情的路在鹰潭走不通,当事人才不得不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送别离世的亲人
是人类共通的情感需求
我当然知道,也会有人认为在防疫面前一切都应该让路,奔丧这种事也不是非去不可。但我想提醒各位,送别离世的亲人是一种强烈的、难以抑制的情感需求,不分种族、不分文化,是人类共同的情感。
就在一个月之前,篮球明星马布里流泪感谢上海防疫部门的视频还被盛赞人性。当时,马布里从国外入境上海,准备经过隔离后上任北京控股男篮主教练一职,然而在酒店集中隔离期间,其大哥埃里克·马布里去世的消息传来,令这位铁塔般的汉子轰然心碎。
马布里介绍说,他小时候家境很困难,家里孩子又多,几乎是大哥将他一手带大。长兄如父,血脉情深, 这种情感无论是其非裔的背景,还是美国的成长环境,又或者其打球和执教的中国,都是共通的。 回去送别亲人的要求,任何一个人性尚存的人都很容易理解。
在上海当地疫情防控中心的帮助下,马布里得以提前结束隔离,返回美国参加大哥的葬礼。
你说这是上海的防疫部门破坏法制吗?当然不是,只要他们愿意,总能找出一条合法路径来的。
也不止是中国,其它执行严格入境隔离政策的国家,在遇到需要奔丧的情况时,也会尊重人伦的需求,想办法合法地满足需求。
2020年4月,新加坡一名男子从海外回新加坡奔丧,按当时新加坡的疫情防控规定,入境也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集中隔离的。然而,母亲的葬礼等不了那么久,如果新加坡政府机械地执行隔离规定,必然给他留下一生的遗憾与愧疚。
但新加坡政府毕竟不是一个不通人性的政府,卫生部门批准了男子按当地风俗到母亲灵前跪拜的请求,同时也对他进行了加急核酸检测。
疫情之下还要兼顾人性,很难吗?是会有难度,但这也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啊。
万一破坏防疫,可能会失去很多,可要是丢掉人性,只怕会失去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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