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一对基因改造宝宝出生的消息让大家既惊叹又恐惧,惊叹者觉得科幻成真难以置信,恐惧者忧心生化危机末日将临。然而舆论吵来吵去,最终还是拿科研伦理来把人批判一番,这可就大大地跑偏了啊朋友们。

先说结论:

深圳这个案例应该被批判,因为它对当事人来说风险和收益严重倒挂(后面会分析),但是不应该用违背伦理来批判它。

知道肯定有人不服,觉得这事一定是天怒人怨,那咱们就一条条来分析。

伦理指责一:

他们居然做人体试验,那不是731部队干的事么?肯定违背伦理

这是一种常见的误解。实际上,生命科学研究中有很多理论成果最终都是要在人体进行验证的,最多的是药物临床试验,那都是拿活生生的人(既有患者也有健康人)作为研究对象的。所以首先, 人体试验并不是禁区。然后就是人体试验的必要性,由于生命的宝贵和健康的脆弱,科学研究成果是不会一步到位直接做人体试验的,都是循序渐进,从理论分析到低等动物到哺乳动物这么一步步来。

以深圳这个编辑艾滋病抗性相关基因的研究案例来说,理论分析和动物实验都是有很多团队做过的,咱们可以从专业角度去探讨当前做人体试验时机是否成熟,但直接拿人体试验来指责违背伦理是不合适的。

伦理指责二:

人体是神圣的,对生命的改造是神/上帝/大自然的工作,人类自己改造生命是违背伦理

上帝造人是最不值得讨论的观点,这都2018年了还相信上帝造人那我也不指望能跟你达成共识。

关于“违背自然”是个在中国很流行的观点,很多人相信“违背自然必遭天谴”,殊不知70亿地球人赖以生存的正是对大自然不懈的改造和利用,回到人类不用石斧不点火把的年代,整个地球上的人还没北京天通苑一个社区多呢。

不说赌气话,就改造人体这个事来说,这些年人类也没少干过。你镶个假牙算不算,给胸部加点硅胶算不算,你相亲的时候要求一米八以上是不是想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后代? 人类想要生活得更幸福(更适应环境)的欲望永远存在,通过生物技术改造后代这个事是必然会发生的,不会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通过生物技术干预人类遗传可以说既合人伦也应天理。

伦理指责三:

放开人类基因改造会导致社会出现“超人”,富人的后代生来就更优秀,加剧社会不平等,所以违背伦理。

这种担忧从长远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

首先,以当前人类所掌握的最前沿知识和技术来说,所谓“更高智商”“更强体格”的定向遗传优化还远在天边。而且智商这种虚构出来的概念也并没有什么基因位点对应,想要改造后代获得更高智商很大可能是水中捞月。

然后,权贵阶层的子女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跟平民后代平等过,社会进步的福利总归是一层层过滤渗透下来,不让社会进步就能更加公平吗?富人的孩子更容易上大学,莫非还得把大学给禁止了?作为平民阶层的一员,除了努力打拼之外,我最盼望的就是社会进步能够再快一些,社会福利总体进步我怎么也能比现在多分到一点。 限制技术的发展普及才会导致这项技术的成本居高不下变成权贵阶层的专利,发展越充分,公众获取的可能性才越高。

2018年一个低保户的预期寿命比1818年一位王爷的预期寿命都长。康熙的御医和广州三甲医院的主治医生,我肯定选后者给我看病。

伦理指责四:

胚胎不能说话,对胚胎进行基因编辑没有经过同意,鉴于未来可能会因为“脱靶效应”而发生负面后果,所以对孩子很残忍,是违背伦理的。

这种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知情同意原则在科研中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但具体到对胚胎进行基因编辑这种做法来说,我们应该探讨的是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而不是纠结于胚胎不能知情同意所以不能有任何操作。

举个杠精的例子,孕妇额外补充DHA试图影响胎儿大脑发育的做法需要经过胚胎同意吗?你以为人类对DHA的生理效应已经完全研究得清楚透彻了?

将对胚胎的干预权利交给父母是一种非常无奈但行之有效的做法,坚持认为不该干预胚胎发育的各位有没有想过,这个孩子其实本可以享有通过生物技术让自己变得更好(更适应环境)的权利呢?

当然,我们可以从伦理角度去探讨父母替胚胎做决定的界线在哪里,禁区在哪里,我完全支持通过法律形式给遗传干预划定界线,但全面禁止遗传干预绝不可取,一刀切禁止遗传优化改造也绝不可取。

伦理指责五:

基因改造会导致很多人给后代设定“爆款基因型”,进而降低人类基因多样性,危害人类生存,所以是违背伦理的。

这种担忧已经是把人体基因改造问题想得很深入了,也有一定的生物学知识功底。实际上人类花力气去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最大动因就是维持基因多样性而不是野生动物都很萌,是的,长得再丑的野生动物也有保护价值。

然而,真正降低人类基因多样性的恰恰是对基因改造的限制。可以预见,随着人们对基因表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基因编辑的工具越来越精准,针对某个性状可供选择的基因型也会越来越多,包括人工设计出的自然界不存在的基因型,这都是给人类基因库多样性带来的增量。反而 如果我们把基因改造限制在少数几个目标基因型上,给每个基因型规定了“理想状态”,那才会导致人类在这个性状上对应的基因型趋于单一。

总而言之,我们之所以关心伦理,目标是为了让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生活得越来越好,进而带动每一位个体享受的社会福利增加。用伦理的大棒不分青红皂白地扼杀科技进步的努力,是本末倒置的非理性行为。

最后再评价深圳这个具体案例,它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当事人(包括双胞胎的父母和一对小女孩)获得的收益比较低,其中目标基因编辑成功的女孩获得了对一种艾滋病类型的抵抗力,但并不是如传言中那样“从此不会感染艾滋”,因为还存在其它艾滋病类型,她仍然需要和我们未经编辑的普通人一样避免发生高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想要避免在出生时被父母感染,其实有非常成熟的低成本解决方案。而对于另一位目标基因编辑不成功的女孩来说,她更是连这一点收益都没有获得。

二是这对被实行了基因编辑操作的双胞胎面临很大的风险,其中有已知的风险(对其他疾病的抵抗力变弱了,预后变差了),也有未知的风险(脱靶效应带来的未知的基因变化,肿瘤发生概率上升)。在我看来, 这些风险是高于预期收益的,因此决定进行这个操作是不理性的。

三是这位学者的运作方式会给科学界带去本可避免的伤害。对人类胚胎进行基因改造在技术上的操作门槛并不高,之所以被他拔了头筹是因为这颗果子还没成熟。在动物实验的操作中已经明确发现了脱靶效应的存在,目前也没有好的解决方案,所以大家都不去走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这一步。我不想妄自揣测人家的动机,但他这么做的后果的确是给学术界整体声誉造成了伤害,也可能促使相关监管法规向趋于严厉的方向发展。

所以,通过生物技术来改造人类基因是件大好事,有合适的机会我愿意从自己做起,从我未来的孩子做起,但深圳这个案例我明确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