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

产假的本质是『育儿假』,产假方案的本质是育儿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当前产假方案之所以让多方都不满意,是因为政府制定政策时站的是一个『旁观者』的立场,冷眼看着其他利益相关方互相拉扯,彼此埋怨。

政府(所代表的全体社会)是生育孩子的最大收益方,理应承担最多的责任,但现实中是产妇承担了最多的时间成本,企业主承担了最多的经济成本,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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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延长产妇的产假时间,不管是延长到1年还是2年,如果不做其他调整,只会让这种不公平的现状更加恶化,也无助于稳定社会生育率,是最笨的解决方案。

产假问题涉及到产妇、丈夫、儿童、企业主、政府这5个利益相关方,每一种休假方案都是在这5个相关方里面做利益的分配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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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妇立场

对于产妇来说,如果只考虑待产和生产后的身体恢复,只需要1到2个月假期就足够了,这部分更接近于『病假』,是刚性的需求。当前各地普遍实行的6个月左右产假,剩下的时间是用于照顾新生儿的『育儿假』,它有一个默认的前提:

照顾孩子主要是产妇的责任。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多人(包括很多男性)意识到这个前提是不公平的。客观来说,除了母乳亲喂难以替代,照顾新生儿的绝大部分工作其实都是可以由夫妻双方以及其他帮手(父母、家政人员)共同承担的。要求产妇一方牺牲身体健康和工作发展机会,承担照顾新生儿的大部分工作,是显失公平的。

站在产妇的立场上,她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更长时间的产假,而是需要有人来分担育儿的繁重工作,需要机制来保障休假期间的收入,需要有机制来保障职业发展不至于因生育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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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丈夫立场

对于丈夫来说,不用亲身孕育分娩就能拥有自己的后代,自然是大好事。但丈夫一方也有两难的困境:

如果把育儿的工作大部分都推给产妇,妻子的职业生涯与收入难免会受影响,那男方就得承担更重的养家压力。如果丈夫想要承担一半甚至更多的育儿工作,他通常也没那个时间。男性的育儿假通常只有几天,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当下职场那么卷,不可能在兼顾好工作的同时还分担一半的育儿任务。

站在丈夫的立场上,他们需要的是更长时间的、合法的、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育儿假期,这样才能『不负如来不负卿』。有朝一日,『成功男士』也会被问起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的问题,那这个社会育儿责任的男女平等就算基本做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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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儿童立场

对儿童来说,出生的前几年都需要吃喝拉撒睡玩全方位的照顾,其中头三个月更是生死攸关的关键时期,需要7×24小时的照顾。照护者育儿技能储备充足、身体状态良好、心理健康,家庭关系和睦,对新生儿的安全存活与健康成长都至关重要。

理想的情况下,家庭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充分地参与到育儿工作中,通过实践掌握育儿技能,通过分工和轮班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通过公平分配维持和谐的关系,对新生儿的成长是最有利的。

如果育儿工作大部分压在身体本就虚弱的产妇身上,导致产妇身心健康备受煎熬,婆媳关系、夫妻关系矛盾频发,新生儿就不可能得到良好的照顾。

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小可爱们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个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的伟大母亲,而是一个科学分工、互为支撑的家庭育儿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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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立场

对于企业,尤其是提供了80%就业岗位的民营企业来说,员工生育是社会责任与经营风险。在道义层面,支持员工生育是不可回避、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在现实层面,员工生育肯定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损失与风险。

更惨的是,企业不仅要承担一名员工半年不来上班的损失,还要在此期间发放员工的一部分薪资,照常缴纳社会保险,而生出来的孩子跟企业没有一毛钱的直接关系,堪称史诗级的大冤种。

人都不傻,所以企业主肯定是会尽量想办法避免损失、降低风险的。针对育龄女性的就业歧视就是由此而来。

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老板们需要的不是逃避社会责任,而是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公平地承担养育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如果谁聘用了育龄女员工谁就活该倒霉,那就不是公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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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府立场

那,靠谁来营造这个公平的局面呢?就只有设计产假制度的政府了。

改善方向一:

增加男性育儿假

政府可以逐步修正当前产假制度男女严重不平等的局面,把男性的『陪产假』修改为『育儿假』,逐步增加到两个月以上,让男性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参与新生儿的照顾,也让职场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缓解一些。

相应的,女性的『产假』也修改为『育儿假』,维持当前半年的假期不变,或者逐步缩短至3到6个月之间。有了丈夫的育儿假作为补充,产妇也能更快地恢复身心,重新投入到职场竞争中去。

改善方向二:

育儿补贴由政府负担

无论产妇本人还是休『育儿假』的丈夫,休假期间的收入应当由政府公共资金负担,而不是由企业负担。企业已经承担了员工离岗造成的损失,尽到了为生育员工保留工作岗位和缴纳社保的社会责任,再让企业按原工资标准养着员工就太过分了。

员工休『育儿假』期间,应该由政府按一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收入,基本原则是满足家庭生活与育儿的基本支出,让每个家庭都可以安心生育,同时补贴标准应避免与原工资水平挂钩,那样会让高收入群体获得更多补贴。

当然,政府本身不生产钱,只是税收的搬运工,相应的生育补贴经费还得有个来源,无非是通过提高生育保险费率和增加新税种来实现。这样做的好处是更加公平,通过税收调节更好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育儿质量。

改善方向三:

取消以数量为导向的生育奖励

要稳定整个社会的总和生育率,最关键的是让年轻人有意愿生第一胎,而不是鼓励部分家庭生育三胎、四胎。真正愿意生三胎四胎的家庭,没有奖励也会自己生,而那些犹豫要不要生第一胎的家庭,才是最需要通过制度保障来打消育儿焦虑的。

把奖励生育多胎的预算投入到保障基础生育福利的资金池里,让年轻人不需要担心生育带来失业,不需要担心生育带来收入骤降,才有更多人敢生第一胎。

当然,以上所有的分析都是建立在把女性当人,把人当人的基础之上。

如果把女性当作生育资源,把年轻人当成生产工具,上面的话就全当我放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