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门口,一位穿短裙丝袜的男性被警察怒吼:
你赶快给我走!带你去派出所我告诉你!
大男人穿个裙子在公共场所,你觉得你很正能量吗?!
啊?赶快走!
大街大巷,不男不女,穿个裙子!
赶快走!
应该说,视频里这位正义感爆棚的警察叔叔还是手下留情了的,只是警告驱离,并没有真的把穿裙子的男士抓回派出所。不过很显然:
警察认为他有权力管管公共场所里不符合“大男人”标准的穿着,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有权把这位“有碍观瞻”的男士带回派出所。
从警察的语言和神态都能清晰地看到,他有充分的自信认为自己掌握了道德与正义的标准。当然,也掌握了大男人着装的标准。
这样的观念,这样的执法尺度,其实并不罕见。
或许,等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通过后,类似的视频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很多。
你一个中国人,衣服上印着日语,你觉得你很正能量吗?
巴西队刚踢了中国队5:0,你穿个巴西球衣是想庆祝一下吗?
你居然在公共场合说想让孩子去美国留学,意思是中国的大学都是垃圾是吧?
信不信我带你回派出所?!
不信啊?那你再回头看看上面的视频,这是三十四条还没通过的时候呢,如果将来真的实施了……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