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怀瓘在《玉堂禁经》中说:“夫书第一用笔,第二识势,第三裹束。三者兼备,然后为书”
我在理工书法:用笔一文中,提到书法的基本公理:
写完一笔以后, 笔应该恢复到能够写下一笔的状态。【公理1】
所以,“用笔”很好理解:使用各种技巧,使得写完一笔之后,笔应该回到初始状态, 也就是笔锋处于聚拢状态的。
那么“识势”是什么?从字面意思来解释,就是识别笔势。
黄简老师的《黄简讲书法》第二季中详细讲解了笔势,可以认为笔势是笔画的组合,比如一撇一捺,就是“交争势”,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
但一撇一捺总是交争势·,这里似乎不大需要“识别”。
我个人的理解,笔势里面除了笔画形态的组合,还包含了写这个笔势的动作序列。笔势的定义更可能是用来写一个笔画形态组合的动作序列。
我们可以把前面的公理稍微扩展一下:
写完一个笔势以后, 笔应该调整到能够写下一个笔势的状态。【公理2】
公理1描述的是“笔笔断而后起”,每一笔如果都能够恢复到初始状态,那么一定可以满足写一个笔势后仍然恢复到初始状态,当然也可以继续写下一个笔势,于是满足公理1,必然满足公理2。但笔笔断而后起,会很慢,会有一定的中断。
满足公理2,可能并不一定满足公理1,比如在同一个笔势之内,如果写完一笔没有及时调锋,而使得笔锋处于某个特定状态A,写同一笔势的下一笔时,由于这两笔关系的特点,写下一笔时A状态也很容易进入行笔过程,那么就不必从第一笔写完之后调锋了,而可以直接进入到下一笔的动作中。直到完成这个笔势动作。
更进一步,还有可能及时写完了整个笔势,笔锋也不一定需要完全回到中立聚锋的位置,比如笔锋虽然聚锋,但指向1号位,如果能够不加调整进入下一个笔势,而不至于绞锋散锋,比如下一笔起笔时恰好是要向9号位移动,那么也是可行的。
这样就有个组合识别的问题了。
一个字的形态,可能可以分成A,B,C...几个笔画组合,其中A笔画组合中,有A1,A2,A3几种用笔方法的动作套路,导致在写完A笔画组合后,可以形成a1,a2,a3等不同状态的笔锋形态,然后在B笔画组合中,可以有B1,B2,B3几种用笔套路,但只有a1的笔锋状态是可以进入B1的动作套路中,于是A1→B1,是两个可以连接的笔势组合,但A1→B2则可能是不行的。
这就是“识别”笔势了,不仅仅是看到笔画的组合,还应当提前了解毛笔在写这一笔画组合时可能有哪些动作,最终会产生哪些种类的笔锋形态,这些笔锋形态是否可以直接用于下一个笔势。
听起来很复杂了,如果一个字可以分成3个笔画组合,每个笔画组合里可能有4种用笔动作序列,那么就有4^3=64种笔势序列过程,其中会有一些能够优雅衔接,但也会有很多不能,造成散锋、绞锋。从所有可能的笔势序列中,识别出可行的解,就是“识势”。
当然,实际中可能也没有那么复杂,写完一个笔势以后,可以继续写字的笔尖状态无非是以下几种:
- 聚锋,笔毛没有任何旋转,笔锋方向指向1-9号位,其中
- 笔锋指向5号位时无需任何调整,可以直接进入任何笔势
- 笔锋处于1号位,可以直接进入行进方向为9号位的起笔,类似的2→8,3→7...
- 聚锋,笔毛存在部分旋转,按右手螺旋拇指指向笔杆(左旋),笔锋方向指向1-9号位,
- 笔锋指向5号位时,应当进入一个右手螺旋拇指指向笔尖的旋转动作(右旋)
- 聚锋,笔毛存在部分旋转,按右手螺旋拇指指向笔尖(右旋),笔锋方向指向1-9号位,
- 笔锋指向5号位时,应当进入一个右手螺旋拇指指向笔杆的旋转动作(左旋)
这里面如果笔毛没有任何旋转,其实比较好处理,即使笔锋指向的位置略有差异,也可以通过衄锋的方式扭过来。
比较麻烦的是前一笔势存在写完之后有旋转,没有完全解开的状态,最好能够找个旋转方向相反的笔势来用。比如一笔连续写了3/4圈,比如竖弯钩蠆尾势,如果最后没有很好调锋,笔锋就会扭转为左旋,即使通过调锋,也不一定能够把笔锋完全转回来,可能还残余左旋,那么下一个笔势,最好能够找个右旋的方式来写。如果完全没有右旋的笔势可以使用,甚至不得不再接一个左旋的笔势,那么最好要在蠆尾势的末端调足旋转,哪怕矫枉过正。
这是当前不成熟的想法,简单记录在此。